当前我国新能源税收政策的现状
我国新能源税收政策分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方面:对属于生物质能的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政策,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按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2,消费税方面: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
3,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综合利用废弃资源如地热、农林废弃物生产电力、热力的内资企业,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新能源利用的内资企业实行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对设在国务院规定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可再生资源电力利用项目的,可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进口环节税收方面:对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部分的新能源设备,如风力发电与光伏电池,在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地方性税收方面:一些地区以加快新能源设备折旧的方式来提供税收优惠,还有一些地区对风力发电占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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